一场髋关节固定手术,让我的左肢较右肢短8厘米,左肢较正常角度差45度,本想通过法律讨个公道,没想到却陷入了长达十二年的诉求困境。”近日,湖南龙山市民向先生向媒体讲述了自己的遭遇,他控诉龙山县某院主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存在伪造案卷、隐瞒关键证据、程序违法等多项问题,导致自己的权益迟迟无法得到保障。
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8月22日,向先生因髋关节损伤在龙山县人民医院接受内固定手术。术后他发现左肢较右肢短8厘米,左肢较正常角度差45度,经了解,主刀医生彭某当时仅具备主治医师资质,而根据《湖南省各级综合医院手术范围之规定》,该手术需副主任医师资质,医院存在超范围行医问题。向先生向龙山县某院提起民事诉讼,并提交了相关鉴定报告。
向先生表示,被告龙山县人民医院未在法定30日内提出二次鉴定申请,本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,但主审员刘某玉却串通被告,在超期情况下违规启动二次鉴定,且案件审理存在严重程序违法长达285天的情形,完全背离法定审理时限要求。为规避法律规定,刘某玉更是实施了一系列涉嫌违规的操作:伪造2013龙民初字第850号假案,案卷中的撤诉申请、送达回证签名均非向先生本人,裁定书甚至未加盖某院公章;伪造2013年11月5日的立案审批表和起诉申请,表格由刘某玉亲笔填写,无庭长、院领导签字及立案庭公章,而向先生从未提出过该次起诉;向先生2013年8月22日提交的民事诉状在888号案卷中不翼而飞,疑似被转移或毁灭;判决书还篡改关键事实,将“儿媳帮忙经营砖厂”篡改为“向先生退休后帮助儿子经营砖厂”。
更让向先生无法接受的是,主审员刻意隐瞒被告医生资质问题。庭审中,向先生提及手术不规范,却被主审员当庭辱骂并剥夺发言权;调解过程中,他要求复印医生资质文件,主审员却中途溜走;判决书对医生无资质这一核心问题只字不提,反而百般偏袒被告——驳回向先生的生活费诉求,将被告自愿承担的八千多医药费和抚慰金1.5万元按50%比例削减,在有交通费发票的情况下仅酌情支持200元,误工费更是按每天10元标准判决,与律师提交的参考案例严重不符。此外,判决书载明二次鉴定费15600元,但向先生清楚知道实际支出的鉴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交通费等不到12600元,剩余3000元去向不明,他怀疑被主审员侵占。
向先生从庭审结束后便开始持续维护权益。他通过卫生部门及律师查实了医生无资质的关键证据,偶然发现主审员伪造的假案卷宗后,更是顺藤摸瓜掌握了多项违规线索。然而,龙山县某院的一系列操作让他的维护权益之路举步维艰:自2015年起,他多次要求历届院长纠错、申请重新评估,均被拒绝;2022年向最高检申诉,却遭某院暗箱操作违规回复;2024年向相关巡视组申诉,明确要求不转龙山县某院,却仍被雪藏;2025年向两高实名控告,某院仅在官网标注“办结”,未给出书面回复,也未告知当事人;今年提交的院长纠错申请、笔迹鉴定申请均石沉大海,多次要求复印相关案卷资料,往返十余次均被拒绝,即便在相关协调下达成复印承诺,也迟迟未兑现;分管副院长对其合理诉求置之不理,甚至设置电话拦截,相关工作人员还多次阻拦他面见院长。
“十二年了,我从壮年等到老年,身体的伤痛和维权的奔波耗尽了我的精力和积蓄。”向先生哽咽着说,他始终坚信法律的公正,却没想到会遭遇如此多的违规操作。他控诉龙山县某院不仅未纠正主审员的枉法裁判行为,全方位封锁他的正当维护权益渠道。
如今,向先生仍在坚持向上反映问题,他期盼上级部门能介入调查,查清龙山县某院在案件审理中的各项违规事实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重新审理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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